槐花公社

标题: 看是凤凰还是草鸡 [打印本页]

作者: 纳兰狗剩    时间: 2007-6-17 16:24
标题: 看是凤凰还是草鸡
<p>本圣人设计了一个游戏 来看看槐花群究竟是凤凰还是草鸡 </p><p>本圣人把群里的人全踢了 一个都没剩下 </p><p>如果槐花是凤凰 人们都会回来 </p><p>如果不能重聚 本圣人踢了白踢</p>
作者: 纳兰狗剩    时间: 2007-6-17 16:25
0
[此贴子已经被困哉于2007-6-25 9:23:01编辑过]


作者: 笑凝眸    时间: 2007-6-17 16:31
<p>占个位置先</p>
作者: 七楼往下飞    时间: 2007-6-17 16:36
你个笨贼,只怕是会踢不会拉吧
作者: 落霞    时间: 2007-6-17 16:37
<br/>你这BT+BC!!!!
作者: 青衫    时间: 2007-6-17 16:40
在门外无语中…………
作者: 落霞    时间: 2007-6-17 16:42
<br/>事实证明,这BT会T不会L!!![em04]
作者: 纳兰狗剩    时间: 2007-6-17 16:49
<p>本圣人近年把只在槐花群混 因为觉得比较合适本圣人 所谓臭味相投 </p><p>偶尔也曾有几次 群内人闹些小小别扭 有几人也曾退群 不几天又红着脸捏着衣角回来</p><p>本圣人寻思 到底是什么聚拢了槐花呢?是仅仅作为消遣时间的一个地方 还是觉得这里是有着声气相通的朋友呢?</p><p>本圣人干脆把人全踢了 让大家彻底想一想 槐花群对自己究竟有多少意义 值得不值得耗费自己的时间</p><p>愿意回来的自然会回来 暂时有事或者累了想歇网一阵的 过一段自然也会回来 思考之下发现为槐花浪费时间泡网不值得的 祝他们把正事干的风生水起</p><p>但愿重聚后的槐花 再激烈的争吵 也不要说出使人心伤的话</p><p></p><p></p>
作者: 青衫    时间: 2007-6-17 16:55
支持狗狗
作者: 青衫    时间: 2007-6-17 16:57
由领导沦落为在门外徘徊的人,在深刻检讨和反思中
作者: 青衫    时间: 2007-6-17 17:08
<p>不过偶最佩服你的是居然不会拉还能想出这么好的借口来,真是圣人啊</p>
作者: 怀抱昆仑    时间: 2007-6-17 17:45
幸好老子英明早几天自己出来了,不然被你个狗东西踢出来岂不是很没面子。
作者: 燕燕于飞    时间: 2007-6-17 19:11
狗狗让人啼笑皆非,[em01][em03][em04]
作者: 农民爱时尚    时间: 2007-6-18 00:16
<p>倒,就是这样把我踢出去了,难怪我吃饭的时候,眼皮一直跳,原来是你把我踢了</p><p>臭狗狗,</p>[em11][em11][em11][em11][em11]、打晕你不为过吧!
作者: 农民爱时尚    时间: 2007-6-18 00:18
<p>把老农当成了你游戏的棋子,严重生气中…………继续打。</p><p>[em11][em11][em11][em11][em11][em11][em11][em11][em11[em11][em11][em11][em11]</p><p></p>
作者: 卧兰舟    时间: 2007-6-18 01:36
农民让你搞晕了
作者: 卧兰舟    时间: 2007-6-18 01:39
<p>狗狗这次的玩笑开大了! 犯了这么大的错误还好意思把帖子置顶?</p><p>严重bs中......顺便也bs一下那个支持置顶的虫子</p>
作者: 九州霜寒    时间: 2007-6-18 08:39
<p>BS狗狗</p><p>不请不回去。</p>[em07][em07]
作者: 五两轻骨    时间: 2007-6-18 09:18
<p>喜欢槐花,留恋槐花,并把视作网上的精神家园。</p><p>可现在却被质疑这种感情,要被人以游戏的方式来证明其之深之切。</p><p>可是,我们都不是孩子,不是一场玩笑里任由摆布的棋子,成就游戏的新规则。</p><p>我将暂时断绝一切与槐花的关联(时间长短视心情而定)。</p><p>另,谢谢那些为我写联的朋友,第一次的礼物,感动中~</p><p>也,谢谢狗狗的好主意!</p>
作者: 麻花鞭子    时间: 2007-6-18 09:21
<p>楼猪得了狂犬病,鉴定完毕!</p><p>啧啧,一片骂声,不得人心</p>
作者: 青衫    时间: 2007-6-18 09:44
<p>哦,接受外国妞的BS,不过对于一切能把坏事变成好事的,我是不由自主的就表示支持了。</p><p>槐花聚的是对人性情的认同吧,所以很多时候确实如狗狗所说,我捏着衣角回来的时候并没有感到不好意思,所以一些非原则的东西,个性里就没那么非要表示出某种强硬的姿态来。</p><p>看大家跟的帖子,遭受了那么大的“委屈”(啧啧),仍然是玩笑的口吻,也就可见得了。</p>[em05][em10]
作者: 漠北    时间: 2007-6-18 10:27
<p>[旧华社消息]&nbsp;&nbsp;&nbsp; 槐花公社惊现狗T人</p><p>&nbsp;&nbsp;&nbsp; 此事反映了槐花在管理上充分体现了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不但实现了人人平等,人人共管,且积极吸纳了狗加入管理层,抢先实现了人狗平等,人狗共管;这一举措在国际上将会引起极大关注:槐花在人狗共管期间,把一直只会咬人的狗升级为能T能咬的多功能狗 <br/></p>
作者: 菜菜    时间: 2007-6-18 12:22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九州霜寒</i>在2007-6-18 8:39:49的发言:</b><br/><p>BS狗狗</p><p>不请不回去。</p>[em07][em07]</div><p>这样大个和尚也使性子?</p><p>笑</p>
作者: 私奔    时间: 2007-6-18 13:54
<p>她是尼姑,法名"灯草"</p>
作者: 晚不睡早不起    时间: 2007-6-18 23:03
是个好创意~!顶一把~![em01]
作者: 水儿    时间: 2007-6-19 08:17
<p>本人申请在此注销此ID!QQ也不回群!除非光明左使先生给我个说法!</p><p>本人既不是凤凰也不是草鸡,本人退群是因受了天大的委屈,本人在槐花玩,有特别亲密的朋友,也有敬而远之的朋友,在公社至发这个贴子为止,约474贴,但无一贴对任何朋友不敬,请大家帮忙逐贴一一审核一下,如果本人有一贴如光明左使先生所言的:“用此马甲揪积怨”,如果有,请指出来,本人愿意再继续灌水5000贴以示受罚,如果无,请左使先生给我道歉,并自己认罚在此灌水吧!</p><p></p>
作者: 纳兰狗剩    时间: 2007-6-19 09:17
<p>萤火虫的贴被删除一事 应该做个说明才好 玩笑本来没什么 但误使别人被误会就该说明下</p>
作者: 纳兰狗剩    时间: 2007-6-19 09:21
我希望槐花是个开放包容的地方 来者自来 去者自去&nbsp;不要使新人觉得必须小心翼翼迎合槐花的氛围 不要使人觉得受排挤
作者: 光明左使    时间: 2007-6-19 09:50
<p>哦,我希望楼上的某位,把前后的对话都给帖出来,这样,让人看清前因后果,别冷不丁冒出私下聊天的一句话弄到公共论坛上成了我的“罪证”。这样,你要个“说法”才显得证据确凿:)</p><p>至于“用此马甲揪积怨”的那句话,我还请这位受了天大委屈的ID说清楚这句话本身是在qq里还是在qq群里说的。把这个证据给清楚了,让大家再看清槐花群有多么对不起你,让你连槐花都怪罪上了:)</p><p>顺便说一句,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在群空间里从6月13日第21页看起。</p>
作者: 光明左使    时间: 2007-6-19 10:01
<p>另,我希望你把qq的私下聊天帖出来。</p><p>如果尊驾还要“说法”的话,我也不介意把来龙去脉都公布于论坛上,也“请大家帮忙逐贴一一审核一下”。</p>
作者: 怀抱昆仑    时间: 2007-6-19 22:16
<p>白老二,我也看了下聊天记录,你丫去一边呆天好好想想.</p>
作者: 光明左使    时间: 2007-6-19 22:21
靠,那是私下的话,群聊天记录在后面,是让你看在群中有无公开说那句话。你丫呆一边去好好想想,我就是错了,和槐花群有啥关系,我又不是管理员之类的,又无权踢人无权拉人的
作者: 飞烟    时间: 2007-6-19 22:23
<p>狗狗BT而显真性情?</p>
作者: 光明左使    时间: 2007-6-19 22:25
对了,你丫的早昨天就退出了,到哪去看聊天记录?不管是群空间还是你自己的机器上,都看不了槐花群的聊天记录
作者: 光明左使    时间: 2007-6-20 00:21
<p>槐花群里已经把相关证据都已公开。</p><p>至于我说用马甲揪积怨,是因为某人心里不爽,说看某评委的正面答复不爽(而这答复,是该评委在群里还公开征询过意见的),说想回帖讽刺几句——至于不爽的原因,是因为该评委过去曾经在群里骂过某人(某人自己也承认他道歉过了,但由于一些原因,就是看着不爽)</p><p>到这里,本来是劝解,在这件事上也就几句话,说这样看待评委是对该评委不公平,一码归一码,骂人是错,但那个回帖最起码没有什么过错。当时的评价是:这样是心态有积怨;针对前面她说想回帖讽刺的话(一直也是在说不需要也不应该这么回帖),紧跟着前面的评价说了句“你用马甲揪积怨,有意思么?”</p><p>某人当时的回复是:“我不会在任何场所中对这个人显示出认可,你也不用多说了,总之,这人在我心目中人品有问题,我不说话就是 ”</p><p>这个话题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因其他事件的不同意见,于是告诉我把我拉黑了。呵,那也没什么。</p><p>好了,现在又在论坛里公开发作起来,那么:</p><p>请注意,说用马甲揪积怨,只是针对某人说到的<strong>想要</strong>回帖讽刺“官腔”。</p><p>而和论坛上其他的任何一个回帖都无关系;如果对这句话不能接受,自可把前后语境说出,进行抨击,而不必把474个都牵涉上,好像我一笔抹黑所有的帖子似的;</p><p>这句话,本身只是在qq里私聊中的直言,在槐花群也好、在槐花公社也好,在该人退出槐花群前,并无一字提及,如果某人对我的这个直言批评难以接受,自可和我在qq上说个清楚明白,和槐花群何干?何论坛何干?&nbsp;拿注销id和不回群来做文章,难道在槐花群和论坛给某人造成了恶劣影响??</p><p>至于说她想回帖讽刺是属于拿马甲揪积怨,请问,这个评价<strong>本身</strong>,有何过错?</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0 0:25:09编辑过]


作者: 光明左使    时间: 2007-6-20 01:46
<p>这个话题已经在群内组织说开,见证人有杨柳困、纳兰狗剩、大肠世家等。</p><p>本来是私下的不同意见,结果弄到公社、群都吵嚷不安,深表遗憾和歉意。希望就此打住。</p><p></p>
作者: 水儿    时间: 2007-6-20 02:33
<p>世间本无事。。唉!</p><p>所有话题和私聊记录大家也见到了,本人问心无愧,只是交友不慎,因个人的意见打扰了槐花宁静,非常惭愧,深表歉意!</p>
作者: 大肠世家    时间: 2007-6-23 05:41
<p>学某人说一个字——呸!</p><p>曾经在群里对某人说了粗话的是我,发现某人是女生后道歉的是我,现在对某人说呸的也是我。</p><p>我曾四次交友不慎,但这位某人显然没有第五次机会,另外一位某人也没有第六次机会。我就算当年年少无知随便信人,但厦门现在并不流行眼泪和祥林嫂了,某人从没这个机会。</p><p>世间本无事。。唉!</p><p>所有话题和私聊记录大家也见到了,本人问心无愧,只是交友过慎,因个人的意见打扰了槐花宁静,非常惭愧,深表歉意!</p>
作者: 老酒    时间: 2007-7-2 09:43
狗狗BT[em04]
作者: 光明左使    时间: 2007-9-1 13:54
<p>暑假将结束。一事由此而起,亦应由此而结。</p><p>立此存照:<a href="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942454.shtml">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942454.shtml</a></p><p></p><p>补充几句话:</p><p>1,事情其实是两件事:“内定论”和“私怨说”。</p><p>2,与某人在群里的论战是“内定论”。在26楼之前,群中无任何涉及私怨说的话题。如果公开找我算帐,应找的是“内定论”对你的“诬陷”而非“私怨说”,后者是私下当面的批评,何来“诬告陷害”。不抓公开的争论话语,却拿根本是私下的话语来公开指责定罪,却又反过来指责我不该对质时公开聊天记录来辩护。笑,搅浑水的招数,尽量还是不要使的好。</p><p>3,“大约意思是说我怨恨评委,发贴子攻击槐花,说大家在群里都这样说,这下我可晕了,我第一个想问的就是光明左使其人”,我很奇怪的是,是谁在给你传话我不关心,但我很奇怪你怎么这么主动的把这“474帖”和“用此马甲揪积怨”联系起来。我更奇怪的是,为何这么“证据确凿”的来找我要说法,这个一直是私下的“马甲揪积怨”的批评在此之前,一直未曾在群中出现过,他/她是如何传过去让你言之凿凿的474都拉了出来?</p><p>4,当日在临时群里的对质,事情已经说得很清楚,自己也已经给了我评判,说我当日私下对你的评判“不是恶意”的,我不知你出于何种心理,在自己的qq空间里又回避我是否在群里“诬陷”你,却继续把我如此描绘。</p><p>5,你在私人空间里表示都不想说了,这位居士,自然是有权限访问或有联系能访问你个人空间的了,不过,我很奇怪,在天涯杂谈和雅座辛苦转帖的这位“青莲居士123”是如何知道我的网下生活的。</p><p>6,我想,能去你个人空间的,和联坛联系的还是有不少人。雅座的转帖,在我得知此事之前,已被删除了(通过查这位居士的发表论题知道雅座有);某都的转帖,已经屏蔽了——这两个地方,自然,我是没这权限或关系搞“一手遮天”的。</p><p>7,我很奇怪,你的帖子里不止一个地方提到“槐花”,为这位转帖辛苦人,为何不利利索索的帖来槐花公社——难道,也知道,谎言害怕知情人么?</p><p></p>
作者: 光明左使    时间: 2007-9-1 14:00
<p>这个事情,转帖人在天涯发帖后,就不吭一声了。我很感谢他让我有机会得知我在某人空间里的“行径”描写,也感谢他让我有机会跟帖为自己辩护,说明事情经过。</p><p>事情经过既然已经说完,当告一段落了。月某如觉得有需要补充的,自可回帖,只是希望能有凭据的进行说话。</p><p>over一下先。</p>




欢迎光临 槐花公社 (http://www.huaihuagongshe.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