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楹联诗词大赛暨书法联展”征稿启事  
  
http://www.enorth.com.cn  2005-07-14 10:18   
  
  
  
  
         
    
 天津将举办海峡两岸楹联诗词大赛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和会、天津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研究,决定共同举办“津台企协杯·海峡两岸楹联诗词大赛暨书法联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旨 
 
  中华文明,历史悠远,两岸同胞,同宗同源。通过举办“津台企协杯·海峡两岸楹联诗词大赛暨书法联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广大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灿烂文明的认同感,以楹联、诗词、书法为纽带和桥梁,推动海峡两岸的文化艺术交流。 
 
  二、内容形式 
 
  1、面向海峡两岸,广泛征集楹联、诗词原创作品。创作应以反映海峡两岸同胞的亲情、风物、人文、交流和真实情感、爱国爱乡、美好愿望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主题。例如:中秋佳节、妈祖文化、北京奥运、国宝熊猫等。 
 
  2、海峡两岸楹联、诗词名家及文艺界名人创作楹联(上联、下联)、诗词。欢迎海峡两岸社会各界楹联、诗词爱好者积极参与大赛,通过创作上联或下联,互对下联和上联。 
 
  3、举办书法作品展览。精选获得三等奖以上楹联、诗词作品100件,以书法或绘画创作的艺术形式,在第三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上展出。结集出版《津台企协杯。海峡两岸楹联、诗词大赛暨书法联展作品集》(书法卷)。 
 
  三、征稿要求: 
 
  1、楹联、诗词作品须符合传统体例、格律要求,用典冷僻者须标注释文。应征作品为汉字,简繁不限,字体统一。 
 
  2、每位应征作者同一主题作品限2件,作品下方正楷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Email)。个人资料必须真实。 
 
  3、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篡改他人作品。违反者,联展组委会有权取消入围、获奖者资格。 
 
  四、评审程序及奖项设置: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并注意回避原则,不对自己作品打分,同时,不得对其他评委施加影响。 
 
  2、评审方式:作品匿名 评委量化打分 
 
  3、评审程序: 
 
  初评:由专家组成联展评委会,对有效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楹联、诗词作品500件。 
 
  复评:以网络和专业报刊为平台,开设评论专栏,征求公众对入围作品的评论意见;评委会结合公众评论意见,评选楹联、诗词作品300件,并结集出版《津台企协杯·海峡两岸楹联诗词大赛暨书法联展作品集》(楹联、诗词卷)。复评结果将在相关报刊和北方网、华夏经纬网“津台之桥”网页公布。 
 
  终评:由终评专家评委会在入集楹联、诗词作品中分别评选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纪念奖、优秀组织奖。 
 
  (4)奖项设置:(单位:人民币元) 
 
  特等奖4名 
 
  楹联2名,奖金各2000元,《作品集》全卷; 
 
  诗词2名奖金各2000元,《作品集》全卷; 
 
  一等奖16名 
 
  楹联8名,奖金各1000元,《作品集》全卷; 
 
  诗词8名奖金各1000元,《作品集》全卷; 
 
  二等奖24名 
 
  楹联16名,奖金各500元,《作品集》全卷 
 
  诗词8名,奖金各500元,《作品集》全卷 
 
  三等奖40名 
 
  楹联30名,奖金各200元,《作品集》全卷 
 
  诗词10名,奖金各200元,《作品集》全卷 
 
  优秀奖70名 
 
  楹联50名奖金各100元,《作品集》全卷 
 
  诗词20名奖金各100元,《作品集》全卷 
 
  纪念奖150名 
 
  楹联100名,奖《作品集》(楹联诗词卷) 
 
  诗词50名,奖《作品集》(楹联诗词卷) 
 
  优秀组织奖l0名,奖《证书》《作品集》(楹联诗词卷) 
 
  五、投稿联系方式: 
 
  《海峡两岸楹联诗词大赛暨书法联展》组委会 
 
  投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 
 
  邮编:300040 
 
  征稿电子邮箱:ml@huaxia。com 
 
  联系电话:022-23032508、022-23305234、022-23329960 
 
  联系 人:王并 马丽 姜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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