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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4-13 02:3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国论坛

[公告]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试行)正式公布!

全国各楹联论坛、各位联友:



兹经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授权,由北国论坛楹联艺术区(即北国网楹联频道)拟定并公布《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试行)》。首届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原“第二十一届网络联盟擂台大赛”的名称不再使用)即将在北国论坛揭开战幕,敬请大家关注和支持!







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试行)







中国网络楹联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在原网络联盟擂台大赛的基础上,由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以下简称“网络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网络楹联界的最高赛事。大赛执行本《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一、大赛组织工作



1、每届大赛由上届大赛确定(确定办法见本章程第五条)并经网络委员会授权的楹联论坛主办,每年可举行一至二届。大赛进行期间,日常赛事活动由主办论坛负责安排,由网络委员会向主办论坛派驻顾问和观察员,对赛事全程进行监督指导。赛事涉及的任何原则问题或重大争议,由网络委员会行使最终裁判权。



2、每届大赛设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大赛工作人员、大赛初评委和大赛终评委组成。组委会的工作职责是:遵照本章程的规定制定并发布应届大赛的工作细则;公布赛题及赛程时间安排;公布大赛的组织机构、评审细则以及大赛各阶段的评审结果;根据终评结果排定的名次实施对获奖联友的奖励。



3、每届组委会设主任委员(以下简称“组委会主任”)一名,组委会主任负责安排和协调与赛事有关的工作事务。组委会主任由网络委员会指派,或者由主办论坛推荐,报请网络委员会批准。



4、大赛工作人员和大赛初评委由主办论坛委派或邀请。其工作职责是:维护大赛秩序,控制大赛进程;收集和整理参赛作品并对其进行初选和复选,向大赛组委会提交进入终评的作品。



5、大赛终评委由网络委员会委派或邀请。其工作职责是:对初选和复选工作进行监督、把关;对进入终评的作品进行打分和点评;解答赛程各环节评选参赛作品的有关问题。





二、联友参赛办法



1、集体参赛。各楹联论坛可以组织注册会员集体参赛,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的格式,在有效参赛时间内统一提交参赛作品。大赛主办论坛不集体参赛;主办论坛的注册会员可以个人名义参赛。



2、个人参赛。联友个人可以在主办论坛注册后在由主办论坛开设的专帖后面在有效参赛时间内跟帖参赛。应届大赛评委不参赛。



3、为保证联友公平竞争的权利,大赛实行实名制,即原则上每届大赛每位联友只能参赛一次,每次只能提交一组参赛作品;联友在跟帖提交参赛作品的同时必须提交个人真实信息(例如姓名、联系地址和身份证号码),不能提交个人真实信息者一律视为参赛无效,以防止联友以不同网名多次参赛。



4、联友提交的参赛作品其著作权属参赛联友,组委会有使用权,可将作品在相关网络或现实媒体上发表。





三、大赛工作程序



1、大赛进程



大赛工作进程由联友参赛、参赛作品初选、参赛作品复选和参赛作品终评四个阶段组成。每届大赛原则上赛程为两个月,即联友参赛时间为20天,参赛作品初选10天,参赛作品复选15天,参赛作品终评15天。每届赛事的具体日程可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大赛命题



大赛题目由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每届大赛原则上出两个赛题:



(1)出句(应对联),即原创楹联出句征对。意境联、技巧联(或意巧两兼联)不限。



(2)命题(自撰联),即原创成联。任何积极、健康、文明、高雅的主题均可。



大赛命题应同时提出在音律、对仗、意境、技巧等方面的要求,供制定评判细则及联友参赛时参考。



3、参赛跟帖



(1)每届大赛主办论坛应开设大赛工作专版,分别发布各论坛集体参赛、联友个人参赛和大赛交流讨论三个主题帖;各论坛应同时发布主题帖公布本章程、赛题和参赛细则,参赛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该主题帖下跟贴提交参赛作品。以其他方式提交的作品不视为参赛作品;在规定时间以外提交的作品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2)每位参赛者必须同时参加两个题目的比赛,每题只能提交一个参赛作品,两题的参赛作品必须在同一跟帖内提交。作品后面可以附相关的简要注释,但不得提出疑问或夹带无关内容。只参赛一题或每题提交两个以上作品的一律视为参赛无效。为保护参赛联友的著作权,参赛者可以利用论坛功能屏蔽自己的作品,工作组有权及时屏蔽任何参赛作品。参赛者在规定的跟帖截止时间内可以自行反复修改参赛作品。



(3)参赛时间终了,各论坛应按时锁定参赛主题帖,联友不得再提交或修改参赛作品。主办论坛集体参赛帖的锁定时间可顺延两天,以便各论坛汇集和提交参赛作品。大赛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有效参赛作品并予以公布。



4、参赛作品评选



(1)参赛作品的评选由组委会主任主持,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初选,即由大赛初评委分工合作,筛选并公布合格作品。筛选的原则是剔除有错别字、有不规则重字、有严重格律错误或其它公认硬伤的作品。被剔除的作品应及时公布并注明剔除理由。



第二轮:复选,即由全体大赛初评委投票推选进入终评的作品。投票站设置为一题一站,投票完毕后以作品得票数的多少为序,每题推选出20-30个作品入围终评。若因作品得票分散,一次投票不能决出足够作品时可以先决出50-100个作品,再进行第二次投票决定。



第三轮:终评,即由全体大赛终评委按照百分制对入围作品打分并作简要评说。打分结果报经网络委员会认定有效后由组委会按照以下规则评定入围终评作品的最后得分:



① 单题的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单题最后得分=有效评委总分÷有效评委人数。单题的满分为100分。



② 同一作者的两个参赛题的最后得分之和即为该作者获得的总分。满分为200分。



(2)主办论坛如果认为有必要,复选投票和终选打分可以使用中华国粹网联评系统。



(3)在大赛进行期间由组委会主任开设专帖,主持联友交流和约请评委对赛事进行答疑。







5、评选结果公布



每届大赛各阶段评选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应及时将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包括作品出局、入围或获奖等相关情况)予以公布。





四、大赛奖励办法



1、个人奖:每届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其余进入终评的作品均颁发优秀奖。获奖等级由参赛作者获得的总分排序决定,总分相同的可在同一等级内增设并列奖,但必须在其次级奖项中扣除相等的名额。只有一个作品进入终评的其奖励等级应按照两个作品都进入终评的最末等级的次级执行奖励,例如某届大赛只有两人两个作品都进入终评,则应保持二等奖不足额,其余单个作品均只在三等奖(含)以下授奖。



大赛各奖项均由网络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可以同时颁发奖金,奖金可由主办论坛以任何合法方式自行筹集,奖励标准亦由主办论坛自行制定。此外主办论坛还可以自行确定其它物质奖励。



2、集体奖:每届大赛评出冠军论坛一个,名次由各参赛论坛进入终评作品的总分排序决定。集体奖由网络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3、获三等奖以上、不是中国楹联学会会员的联友若本人愿意,可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向中国楹联学会推荐,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入会手续。







五、下届大赛主办论坛确定办法



1、若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的两个参赛作品都进入了终评,则其所在的论坛为下届大赛的主办论坛。



2、若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只有一个参赛作品进入终评,则由冠军论坛担任下届大赛的主办论坛。



3、大赛执行“同一论坛不连续主办”的原则。若主办论坛联友以个人名义参赛获得一等奖且两题均进入终评,也由冠军论坛担任下届大赛的主办论坛。







六、大赛章程修订办法



        1、本章程只能由网络委员会在试行中不断修改、完善,任何论坛或个人在本章程未作出正式修订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违反或变更。



2、本章程自首届大赛主办论坛公布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网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



                                                          2007年4月11日

2#
发表于 2007-4-13 09:42:43 | 只看该作者
终于找到组织了,同志!

我要当会长,大家多支持!
3#
发表于 2007-4-13 11:31:35 | 只看该作者
完全支持错错小白的发言,槐花虽小,自有慧眼.
4#
发表于 2007-4-13 13:13:15 | 只看该作者
错错说得不错。。。。。
5#
发表于 2007-4-13 14:00:38 | 只看该作者

咱不明白,干吗好好滴找个人来管?是不没人管就难受啊!

想咱们从小得受父母管,上学得受老师管,工作了受领导管,昏了受老公管,有孩子了孩子也可以管……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个网络,满以为可以自由自在滴玩,怎么还非得找个人来管?!

咱从开始学对联到今天,不仅没人管,也没听说过谁要管咱,照样玩得好好的。网络就是网络,干吗非得团结在他们周围?咱过去没团结,不也玩了么?许多网络名家也没经过团结,就自己玩成材了,还得奖了:)

因此,咱不参与,谁爱去谁去,不可以代表网络联坛说什么……

另外,无论算没算上咱们,咱说句:秋雁对联茶社不参与!!
6#
发表于 2007-4-13 14:14:10 | 只看该作者
为李2 白和散人的发言鼓掌,坚定不移的支持错的决定。
偶们只团结在槐花的周围。
7#
发表于 2007-4-13 14:27:25 | 只看该作者
对了,也支持其他兄弟姐妹的发言,忘记把7楼支持进去了,哈哈
8#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6:14:53 | 只看该作者
新发言,被大家批评了
--------------------
班头的话有些道理,过去的联赛确实越来越惹争议,这次这么说,主要是不习惯在网络上来受现实的领导而已,网络联盟自身的弊病其实大家也知道.

话说多了难免伤朋友感情,祝北国论坛这次赛事顺利.其他人爱怎么乐的自己乐去了,网络对联联盟其实已经没了.

不过还是建议下,取消实名制.

真是灰心......打扰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6:25:41 |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次发言
------------------------------------
希望属于网络对联爱好者的性质不要变味,不要有什么现实中的官腔.偶保留最先的态度,只参加真正属于网络爱好者们的赛事.

希望大家明白偶真正的意思
10#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6:42:49 | 只看该作者
失败,继续发言了
------------------------------
偶觉得最大的问题是事先没知会下大家,这就是现实中常见的官僚习气
11#
发表于 2007-4-13 17:38:23 | 只看该作者
错少见多怪了
中国五千年的官本位思想,下个世纪能摆脱就不错了
12#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02:36:14 | 只看该作者
公社好社员白衣殷原答复:

首先预祝贵委员会的比赛成功圆满

其次,有个问题,由上面的话引出,借这个公告所在的北国楹联地址,请教一下北国楹联负责人:

贵论坛自己起头承办任何比赛,自然其他人等无由置喙。

只是贵论坛承接的网络擂台联赛,其最早是中国古典文化论坛和中国文学论坛组织,中古主办;以后历届,多个论坛加入,包括北国(自第二届一直参加),也有一些论坛退出。但这个比赛,凝聚了众多论坛的热情、努力与心血,一直走到北国论坛夺得第二十一届。

可这个凝聚各论坛力量的比赛,竟然被贵论坛如此停止了!那么,请问,

北国论坛是否征求了擂台联赛的其他主办、参加论坛的意见?

自然,这么多论坛,北国不可能一一征求,那么,不知北国楹联是否与擂台联赛创办者、参加者——中国古典文化论坛有过征求意见、协商沟通?是否和你们所接手的上届比赛论坛——云水阁有过沟通交流?于理于情,贵论坛可曾有过这种最起码的努力与礼仪?

二十届擂台联赛,走过风雨,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催生了一批对联爱好者,成为了网络楹联的一个闪亮的招牌。这个招牌,不应由某个论坛视为己有随意处置的。

希望北国论坛,能够正视其他论坛所付出的努力与心血,能够尊重其他论坛的劳动与付出。
13#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02:36:52 | 只看该作者
公社好社员一散人的答复:

本人从未参加过任何一届“网络联盟擂台大赛”,所以我对贵坛这个换名倒是无所谓,反正这个名儿也不是我的;但既然和这个联赛相关的人提出了异议,我觉得贵坛还是应该给个说法吧。还有,中国楹联学会有个蒋副会长,在2005年7月的辽宁楹联论坛里说了一番这样让人深思的话,大意是“网络楹联要发展,必须紧密团结在中国楹联学会的周围”,在下那是大大的不以为然,为什么要“必须”?不“必须”他能阻止得了网络楹联的发展?但在下未曾想贵坛却是大大的很以为然,以致于说出了“兹经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授权”之类的话。

试问,“首届中国网络楹联大赛”,既然冠上了网络之名,网友们自己玩自己的联,自己搞自己的比赛,需要谁来授权?中国楹联学会又凭什么来授这个权?难不成不授这个权还不许网络联友开展由自己发起的比赛?说得不好听些吧,北国也是老论坛了,自由自在多好,何必自己非要找个组织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且,北国论坛还自作主张的代其他或未知情,或未同意的论坛作了主张,帮他们找了个这样的组织,这凭的是什么呢?
1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02:37:33 | 只看该作者
北国论坛某斑竹答复:

一并回答光明左使及一散人两位老师:

中国楹联学会是我国楹联文化事业的最高组织领导机构,这恐怕是毋庸置疑的吧。

信息时代出现的网络楹联文化现象是祖国楹联文化事业发展到这个社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吧。

为了网络楹联文化的健康发展,作为“最高组织领导机构”的中国楹联学会来管一管“网络楹联文化现象”是责无旁贷的吧?

所以,不久之前中国楹联学会为此专门成立了“网络委员会”,二位不会不知道吧?

于是,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就向本应主办“网联21擂”的北国论坛下达了有关指示,这一点倒是有可能二位不知道。

于是,从公元2007年4月11日就发生了本楼的这些事情,这个“地球人都知道”了。

以上的“回答”大部分变成了“提问”,不敬之处请二位老师见谅!
15#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02:38:51 | 只看该作者
公社好社员白衣殷原答复:

奇怪,XX版主的精密逻辑,只是在论证,中国楹联学会要管理网络楹联。但最根本的:

请问,有多少论坛是属于要他们来管一管的?什么时候开始,这些论坛就成了他们理所应当“管一管”的对象?什么时候,这些论坛成了他们的属下?

如果贵论坛已经投入到他们的属下,你们自己起头主办的任何比赛,爱怎么受管,都是贵论坛自己的事,贵论坛也可以自行再组织一个属于你们或属于这个学会的比赛。

但是,这20届以来,组织、主办、参加擂台联赛的论坛,从发起人中国古典文化论坛,一直到第20届主办者云水阁,有多少论坛已经成了他们的管辖的对象?是收编还是收购?这些论坛都同意了么?无为版主能否用切实的数据或公务,让“地球人都知道”?

为了网络楹联文化的健康发展,贵论坛主动找一个“管一管”的;是不是别的论坛也要被你们一起陪着去“为了网络楹联文化的健康发展”而去被“管一管”?

——貌似这20届风风雨雨走过,却倒不是“不健康”的发展的。

XX版主的论证再多,也无法解决:

网络擂台联赛,是属于众多论坛的,能不能被北国就这么说停就停了?能不能就这样挪给你们的“领导”了?

开再多的会,难道就可以凭自己的宣言,圈占他人呵护、养成的东西么?


这个比赛的发起论坛仍然存在,上届承办论坛仍然存在,以往众多组织承办论坛仍旧存在,怎的转瞬间就成了“由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以下简称“网络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网络楹联界的最高赛事”?这种所有权的转移,贵论坛可否经过和其他论坛的沟通协商?

——这个问题,第一个帖子已经提问过了,XX版主却只顾得抬“领导”出来,或许没看见?
16#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02:40:18 | 只看该作者
本人答复:

本人只代表个小论坛疑问下,什么时候网络楹联居然紧密团结在领导们周围了?

网络联盟的建立,当时是怎么开始的?

这些年网络楹联的发展,是无数网络楹联爱好者的心血积累下来的,不管风风雨雨,争执/辩论/探讨/学习.....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是N多人无私无偿的的奉献,哪怕中间有些分歧,但总体都是在虚拟世界里寻找自己的自由乐土,为什么突然成了无组织的孤儿?要傍上那没有多少瓜葛的金字招牌?

对于北国论坛,虽然我只是个小小的网络对联爱好者,但一直非常尊重北国论坛为网络楹联所作的贡献,陆君云老师/玉树/阿斗/2哈哈老师/班主任/三少/三羊....等等,都对我学习对联给予了不少启发和帮助,同样,其他论坛的很多老师,也给予了我很多启发帮助.借此一并感谢.

但现在,我非常遗憾,对于这次活动,这样的表达方式,我代表小小的对联论坛---槐花公社,明确表示不支持,原因就是因为这大标题,我们只参加真正属于网络对联爱好者的活动.同时,我可以提前代表联友茶馆的哈哈儿先生和原来北国的FPE95同学表示,茶馆也不参与.

很抱歉,对于北国论坛,我们依然尊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3 2:53:31编辑过]

17#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02:41:05 | 只看该作者
地址
http://bbs.lnd.com.cn/dispbbs.asp?boardid=104&id=998962&star=1#1729292
18#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02:42:38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原谅偶私自代表了公社,但哦偶相信这里的社员,基本上,或者100%会支持

至于茶馆,也是偶个人意见,但偶相信老哈和95也一样
19#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02:54:37 | 只看该作者
咳咳,错大爷经常打字失败,键盘原因......编辑了下
20#
发表于 2007-4-13 05:16:17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这次活动,这样的表达方式,我代表小小的对联论坛---秋色论坛,明确表示不支持,原因就是因为这大标题,我们只参加真正属于网络对联爱好者的活动.
21#
发表于 2007-4-13 05:38:57 | 只看该作者
等烟村花花审核过了我再发去!
22#
发表于 2007-4-13 19:43:05 | 只看该作者
哇,想起牙防组....
23#
发表于 2007-4-13 19:45:49 | 只看该作者
老鸟们,大鸟们,无可遁形了吧?现在网络对联也要实名了,看你们还穿马甲?别以为脱了就没人认识了....
24#
发表于 2007-4-13 19:47:48 | 只看该作者
有个问题
得了奖是不是就可以做鞋?
老大们指点一二
25#
发表于 2007-4-16 16:21:54 | 只看该作者
转来烟村的发言:

自参加十擂之后,我也陆续参与了后面几擂的一些工作。对于网络联赛有一份特殊的感情。确实这二十几擂走过来并非一小部分人或一两个论坛的努力。

不反对所谓的变革,但起码应该有适当的尊重和规则。网络联赛的最大特点就是他的自由和没有太多现实功利影响而产生的相对公平。

所以,个人对于二十一擂在组织上的框架以及实名制不能认同,也代表小论坛“秋色联版”声明,不参加此次联赛。

记得十擂好象正是北国举办的。对北国的尊敬一如既往。

问好无为、逍遥、三羊等联友。不知清风一梦和俞仪等联友可还常驻,一并问好。
26#
发表于 2007-4-16 16:23:5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菜菜在2007-4-13 19:47:48的发言:
有个问题
得了奖是不是就可以做鞋?
老大们指点一二


菜菜说的“做鞋”是啥意思???
27#
发表于 2007-4-16 17:04:18 | 只看该作者
以前听说过“做鞋”是作协,现在是什么就不知了
路过,路过,俺什么也不知道~~~~
28#
发表于 2007-4-16 17:06:19 | 只看该作者
另外,阿错说了就说了,做为呈堂供词也没所谓,说了可以补充但不要更改。。。
继续路过,俺什么也不知道。。。
29#
发表于 2007-4-16 18:27:20 | 只看该作者
俺想看看是既成事实,还是乾坤逆转
俺也路过......俺也什么不知道.......
30#
发表于 2007-4-16 20:53:1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闲筝如水在2007-4-16 16:23:57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菜菜在2007-4-13 19:47:48的发言:
有个问题
 得了奖是不是就可以做鞋?
 老大们指点一二
 


菜菜说的“做鞋”是啥意思???
[/quote]
就是作协,闲姐姐
31#
发表于 2007-4-17 13:16:33 | 只看该作者
做鞋就是作协,CC
猜得和你说的一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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